第 227 條
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打了電話給她的母親阿賢,『媽,Hosea性侵了阿賢沈默了一會兒,『是誰告訴你的是我自已看到的』,Sara回答。『Hosea知道你看到了嗎?』 阿賢問。『沒有,我躲在旁邊沒讓他知道』。Sara把看到的過程詳細講了一遍,獨漏了她下藥那一段。不過即便Sara講得好像是偶然發現,阿賢也能猜到這是Sara策畫的一場戲,因為阿賢也為人妻為人母,阿賢心想,當母親的人沒道理看到自己的女兒陷入危險而不出手相救,卻只是在旁仔細觀看過程
為人妻者,丈夫做了這等錯事,如果是理智的妻子,應該會找丈夫談談,聽聽丈夫的解釋,看看丈夫是不是生病了;而暴燥妻子則必定會呼天嗆地的找丈夫理論,要丈夫給個交待,從沒看過像Sara這樣冷靜找自已母親談的
『那你打算怎麼辦呢?』,阿賢問,『我想和Hosea離婚,而且財產孩子都要歸我。』,阿賢倒抽了一口氣,阿賢想到當年和Sara的父親離婚時,也沒有像Sara這樣的心狠手辣,Sara果真是青出於藍更甚於藍
Sara在很短的時間內就通報了所有的社服機構,每一通電話都加油添醋,把Hosea講得多麼狼心狗肺、虐待妻子與欺侮女兒以取得了社服機構的同情,不明究裏的社服機構於是竭盡全力告訴Sara可以怎樣利用國家的力量處罸她那喪盡天量丈夫Hosea。可是現在還有一個問題,如果是Sara報案去請檢調來調查,或許連她下藥的事情都會被查出來,那她就變成加害人和共犯了是個愛家愛子孩的人,你去告訴他自首對女兒好,自首後女兒才能接受正常的治療。他如果自己去自首就是承認所有的罪,檢察官就不會認真調查證據了』Sara的母親阿賢這樣教她在網路上查了一少,如果自首Hosea至少觸犯了刑法227條,『哇,這麼重』,Sara吃驚的吐了吐舌頭,Hosea是白痴也不會去自首吧
出乎Sara的意料之外,即使知道會判重刑,Hosea在Sara建議他自首的隔天就去警局自首了告訴Sara,他在撫摸和親吻Dorothy下體的當天,就感到自己做了錯事對不起妻女而想去自首了,只是想到這麼重的刑責,即便是自首仍可能會需要入獄服刑,除了讓妻兒蒙羞還會讓妻兒失去依靠,所以不敢這麼做。既然Sara也贊成他自首那最好不過,Hosea甚至還對Sara表達謝意,謝謝Sara支持他為所犯的錯誤負責,讓他能放心去做對的事情
只是,因為Hosea素行良好沒有前科,而Hosea在和Dorothy互動的過程中完全沒有使用暴力,也未曾威脅或利誘當事人不準說出去,再加上Dorothy也表達與Hosea的互動是出於合意,因此檢察官給法官的判決建議是緩刑
這完全出於Sara的意料之外,Sara忙了半天,結果並沒有達到她的目標打電話給她任職於會計師事務所的舅舅Awei,她的舅舅Awei曾經因為做假帳被檢察官起訴,對於整個官司的審判程序相當清楚。Awei告訴Sara,法官的心證才是影響最後審判結果的關鍵,如果要法官對被告做出不利的判決,就要想辦法讓法官認為被告是個無可救藥的壞蛋
『對付自己人你媽媽很行吧,去問你媽媽阿賢她就會教你怎麼做了從來沒告訴Awei這個被告就是Hosea她自己的丈夫,可是Awei卻猜到了Sara要害的應該是自己家裏的人,還要她去問阿賢,她覺得她和她母親阿賢這家人的體型都被人家看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