漫天黄沙,是宇珩待了半辈子的地儿。
他三岁能拿刀,五岁能五枪,待得十岁时已经打遍京城少年,十五岁便随着父亲一同出征。
乃至如今二十年华,才和年迈的老父亲一同班师回朝
京城,曾经有多么熟悉,如今便有多么陌生。他在战场上是最热血的男儿,无一不钦之佩之。可在这京城里,那些个少年才子赢弱白皙,似乎一阵风吹过去便能吹倒,竟还能惹得一群闺中少女追求,实在难以理解
宇珩一面摇头一面行出馆子,连说书人讲的也是才子佳人的故事,还不如讲些兵略实用,打道回府也罢
“啊
一道清丽女声透彻耳边,宇珩这才注意到身旁的女子,自个儿似乎不留意撞到了她,抬眼一看,却愣了神。
那女子一手捂着肩膀,却手如柔荑。面上蒙了一层薄纱,却有一双潋滟水波的眸子。她柳眉微蹙,只教人满身心都是怜惜。
宇珩立马抱拳躬身:“在下唐突,劳请姑娘莫怪
齐秋晩难得出门一趟,素日闺居在府中都快闷坏了。只得借同婢女来这取道金禧藕粉丸的理由出外,谁料还撞到了个如牛似虎的凶猛男人呢。
仔细一瞧他也并不凶猛,不过眉间有丝凌厉罢了,又是个相貌端正的,不比当下的赢弱书生。一举一动似乎都带有了浓厚的力量感,肩膀被这么一撞,只觉得晕乎。
闭眸缓了几下,才温言软语地:“公子无碍便好
宇珩这么一听,实在不得了。只觉得这姑娘忍不住让他这种粗汉子起了怜香惜玉感,顿时打量几下,又道:“姑娘是哪家的?在下许可送之一二
这话说起来有些唐突。齐秋晩身旁的婢女顿时娇喊:“不必了!登徒子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