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他才九岁,刚来桐城认识她不过两个月,她妈妈让她捎上他一起在她外公外婆家待个暑假。
他很少运动,生得又白又孱弱。
她比他本就大两岁,女孩子又发育快,长得高了他有一个头。
她从小乡下和男孩子玩大的,在别的女孩子都爱美,专门留古装剧里婉约的长发的时候,她还剪得短短的,睡一觉起来就乱成一团鸟窝。
一个女孩子成天咋咋呼呼张嘴大笑,放了学和男孩子在路上赛跑被路上的车狂按喇叭骂,见到耗子蟑螂蝗虫上手就抓还要当成战利品秀给别人看。
用某个忘了名字的小学同学的她一听就生气的说法——“野”,是她的的中心特点。
男孩子认真把她当男的看了,不让着她了,惹到她了,她又扁着嘴和女孩子一般哭得楚楚可怜,也不管就在教室里那么多人看着,搞得周围一圈玩伴都要轮番哄她。
她回了乡下,自然是每天都有几个男生到她家来找她玩。
他们干什么呢?比赛翻墙,顶楼的墙,院墙,各种他上都上不去的墙。爬树,又是他不会的。一男孩儿还抓了几只雏鸟给她邀功,她觉得太残忍,又催人屁颠颠地给放回去。
他们一天能反复从小镇西边跑到东边十几个来回,各种各样的玩法让他眼花缭乱,他差点没被累倒,还要因为跟不上大部队,被最大的那个男孩嘲笑是“小白脸”和“娘娘腔”。
一方面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。
另一方面他不习惯他的姐姐只顾着和别人玩,她和最大的那个男孩聊起天来眉飞色舞,他插都插不进去。她完全不关心他是不是很不适应,甚至没有在别人嘲笑他时护短。
于是他耍脾气了,她怎么叫他,他都不再肯跟她出去玩,就呆在家里做暑假作业顺便辅导隔壁家的小女孩。
前三天她还没怎么在意,第四天她就朝他发起了火。
清晨大家刚吃完早饭,外公外婆出门去了,他准备去叫隔壁的小女孩过来。
她揪住他的手臂把他往后拉,一个翻天覆地,他就被她按在了乡下那种最常见的木制沙发上。
她力气虽大,他也并非完全无法挣脱,只是他没有,任凭她跨坐在他的身上,愠怒地盯着他,问他为什么要拒绝她。
一个小女孩子这么霸道怪可怕的对吧?更可怕的是,她现在也这样,还变本加厉,他已经习惯了。
当初他也只是惊讶了一瞬,没有抗拒或者害怕。
他更多的是想着淼淼应该被他的姥爷多教育一下,学习什么是“男女有别”的规矩。平时穿着裙子爬上攀下又蹲又跑给人看到底裤就算了,还这样压在男孩子的身上,实在是过了点。
她问他有没有看过《红楼梦》,知不知道林黛玉这种大美人寄人篱下,都身如浮萍要懂得讨好人。
他当然没看过,他才九岁,他能明白的只有她说:“你是我罩的,就应该听我的话,把我放在第一位。”
他建议她先从他身上下来。
她反而靠得更近,额头抵住他的头磨来磨去,这习惯是她和她外婆养成的,她们见面打招呼的时候就这样,她还凶巴巴地瞪他,有得不到答案绝对不下来的坚决。
发黄的晨光透过摇曳的粉色薄窗帘,斜斜打在她的脸上,半张脸很亮,发棕的小绒毛根根分明,她整天出去疯玩晒得和美洲人一样黑,现在倒是又显得白了些。
夏日的空气随着太阳的升高逐渐变热,她玩伴们的脚步声和招呼声从一楼传了上来,她回头大喊着说今早不出去玩了,等他们脚步声渐远后又转过头来盯着他。
后来,自然是他别别扭扭地说什么“我会拖后腿,有##不够吗”类似意思的话。
她眼里漫上淘气的笑意,直起身子饶有意味地打量他。
外人第一次见她或许会以为她粗鲁又幼稚,其实不是,对别人情绪和想法的感知,她比他们在放学路上绿化带找到含羞草还要敏锐。
有时候她的心甚至过于灵敏,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吓得叶片全合拢上。
别人唇角一点点下坠的角度都会让她慌张,认为她惹人不喜欢了,找他分析她是不是哪里做错了,鼓起勇气朝别人道歉,才发现她只是想多了。
他认为,也是因此,她人缘虽好,长大后却不像幼时总和一大堆人疯玩一天了,绷着神经太累了。
她软下声音同他慢慢地说话,一句一顿,观察他的神情决定后半句说些什么。
她先问他是不是被##取了不好听的外号不高兴了。
他没有吭声,可他抿起的嘴和撇开的眼给了她答案。
她笑了,捏捏他婴儿肥的豆腐脸说,比起嗡嗡嗡吵个不停的##,她还是更喜欢相对而言文静的他。
他的眼珠子又转回来了。
她从他身上下来,背对他蹲下整理她的鞋带,拿起她出去玩时必定要戴的小草帽,飞快又有些囫囵地说,如果他觉得被说了坏话不舒服,她可以和##抗议让他收回,要是##有异议,她不介意和干架。
她说,和##打架,她可是赢过好几次的。
她准备离开之前拍了拍胸脯,学着黑社会的片子里擦擦鼻子的动作,对他说:“反正大哥罩你。”
现在想起来他觉得淼淼好可爱。不过他那时候更多的是不甘心,怎么他要让一个女孩子保护他呢。
现在的他,是不是已经可以把以前淼淼对他说的话还回去了呢?甚至,能压制对方的人应该是他,而不是小小一只的她。
她要是被他欺负,肯定会敲敲他的脑袋检查她是不是在做梦,她的世界里从来都是只有她欺负他的道理。
池砚秋脑子里想着淼淼,很快就结束了健身和洗澡。
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看了一会儿课外书,是一本从淼淼的书架上随手拿下来的书,因为他想知道她脑袋里想的东西是什么。
这本小说是马索克的成名作,她说她买来是指导她对他的调教的。
他倒没觉得他们之间有书里的角色那么夸张。塞弗林比起做丈夫更乐意当奴隶,比起温存更想被折辱,比起独占更想被窃玉,他不是的,至少这三点他都和塞弗林反过来。
他看了几十页小说,又写了一会儿日记。
也是淼淼想看,他才写的。其实他从来没有写日记的需要,重要的事情都记在了心里,顶多就是写点备忘的记录。只不过淼淼有,还写得很好,给他看一部分日记内容的前提是他也写了跟她换。
接着前一天的内容,他以印刷字体一般的整齐字迹写起来,文风十分古板僵硬:“今天我终于跟淼淼和好了。她愿意跟我发火,告诉我她为什么不高兴,是信任我的表现。我应该更加学会控制情绪,不要又让她失望。”
他边思考边写:“以及,她好像不喜欢吃秋葵,以后见到了不要买。”又变成了流水账备忘录。
他想着万一她要查,必然是不满意的,又绞尽脑汁再写了一段她可能会爱看的内容:“今天淼淼又让我演小狗耍着玩。她真的很喜欢狗,面对扮小狗的我表情总是很开心,显得温柔又迷人。”夸她总是没错的。
他想像她一样多写点澎湃的情绪,却很快就又回到冷静客观的记录中去:“明天不再补课,若老师不能线上安排复习,需自行做计划执行。要尽量多带淼淼出去游泳散步,适度运动有利于她的身心健康。”
时钟不知不觉就转到了十点,他把日记本插回书柜里,这本子很旧了,是他高一那年寒假回了重城从姥爷的家里拿来的。
上头前半部分是姥爷手写过很多个版本的自传,记着他和姥姥的爱情故事,文笔虽然一般,但真挚感人。
姥姥去的早,姥爷并没有再娶,他问为什么,姥爷只说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”那也是姥爷的自传第一页就引用的诗句。
小时候他不懂,现在他明白了。姥爷和他父亲不同,一生专一痴情,对家庭负责,是他的榜样。
他进了淼淼的房间,她还在睡,侧躺着抱住了抱枕,两腿蜷缩团起,脚趾夹着毛巾被的边儿,就像一只放下长长颈脖环住身体的天鹅,看起来不再是那么贵气又高冷的,而是笨拙又乖巧的。
他也脱了鞋侧躺在她的被子上,她的脸近在咫尺,门外照进来的一点光让他能看见她玫瑰花苞般紧闭的嘴唇,亲上去像果冻般柔软脆弱,说话时却又能那么尖酸刻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