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库 > 鲜网浓情 > 腐烂水蜜桃(nph) > 第三章 粉色
卜大的天亮的很早,寝室里没有按窗帘,江陶因为亮光迷迷糊糊的醒了,但因为贪睡,还是睡到了日上三竿。
        江陶醒来时,寝室里似乎只剩他一个人了。他在心里默默想着,整个人寝室都是他古娜拉黑暗之神的了!
        穿好衣服,脚刚搭在寝室梯子上,突然有人出声,吓得他差点没从床铺上滑下来。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昨晚做噩梦了吧。”
        是他的下铺,林士良。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吧
        他好像做梦了,但是记不清了,是不是噩梦他也不知道。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昨晚,边哭边喊着,把东西给我。”此时,林士良从床铺上站起来,认真的看着江陶,那眼神不是撒谎才有的眼神。
        他看着站起来只比他矮一点林士良,试图解释什么这几年他自欺欺人,觉得已经骗过自己了,但是,那些陈年往事,早已经深深的藏在了他的潜意识里。
        “只是简单的噩梦而已。”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办法向才认识一天的人打开心扉。
        你眼角的泪痕就是证据,林士良知道面前的小白鸡只是故作坚强,但,他还是尊重他,不再过问。
        “他们去吃早餐了,桌上那份是你的。”
        一袋山东煎饼果子。
        江陶在高中的时候,吃煎饼果子吃伤了,以至于他现在看见煎饼果子就神经性的胃疼。
        “谢谢啊,不过,我不喜欢吃煎饼果子。”这样拒绝会不会显得太矫情了?江陶想,他可不想重蹈覆辙,给人留下不好相处的印象。
        林士良抬眼,不紧不慢的说道:“没事,桌子上还有份包子和粥。”
        他想到小白鸡可能挑食,所以做了准备。
        江陶看见他随意的拿起桌子上的煎饼果子吃了起来,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?是把我当朋友了吗?从小到大,他一直都没有要好的朋友,所以,时常感到孤单。
        他从床上下来,拿出塑料袋里装着的包子,轻轻地咬上一口,是猪肉香菇馅的包子,虽然他很讨厌香菇的味道,但是吃起来一点都不冲。
        他又打开塑料碗,里面装着的是他最喜欢的皮蛋瘦肉粥,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。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,到了大学的第一天,他就过上了憧憬的幸福生活,早上醒来就有自己喜欢的饭菜。
        “对了,记得转账,一共8块。”
        站在一旁的林士良手中拿着煎饼果子,简单的灰白运动装也难掩他修长的身形,番茄酱沾在他饱满的下嘴唇上。
        他又咬了一口煎饼,才把番茄酱蹭掉。
        江陶也不想欠人钱财,他在群里找到林士良的微信,发去了好友验证。
        一晚上没看手机,他才发现,QQ上的消息也太多了,15条好友请求。
        江陶的QQ和微信一样,不加不认识的人,或者关系不太近的人,但是这15个人都是他的同班同学,以后还要朝夕相处,他一个个通过,并且备注好名字。
        他又跳到微信,向林士良发起8元转账。
        林士良坐到了他对面,似乎已经盯着他许久了,半响,他才说出自己的疑惑:“小白鸡,你皮肤怎么那么好啊?”
        小白鸡?
        这个称呼也太侮辱人了吧!
        靠,怎么把心里话说出来了?!林士良脑中闪过流汗黄豆。
        “我,我经常喝水这个算理由吗?他又解释道,“我每天都会喝1.5升水。”
        “这样啊。”林士良若有所思。
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会突然问这个问题,难道是他觉得自己的皮肤不好吗?他的目光落在林士良的脸上,他的皮肤除了黑一点,没有其他的瑕疵,在窗外的阳光照射下,还能看见白色细细的小绒毛。
        还是说,他想变白?
        俗话说,一白遮百丑。
        变白了,整个人的气色都好了。
        小白鸡,说的有道理,之前为了控制体重,他连水都喝得少了,所以,他的皮肤一直处在缺水的状态。
        一个大男人想变白,应该不好开口吧?
        “其实,如果你想变白,平时多多防晒就好了。”江陶鼓起勇气说出口,听到这话的林士良明显愣了一下,他又急忙补充,“或者,多吃点西红柿也可以。”
        他可没有保留的把自己变白的方法都告诉他了。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哈,你也太诚实了吧!”林士良被他的脑回路逗得直乐。
        江陶的脸红的像猴屁股,尴尬的直搓衣角,原来是我理解错了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情况,在楼道里都听见你狂笑了。”顾临清好奇的问。
        进来的室友们带回来一股冷气。
        穿着短裤的江陶把腿往里收了收,顾临清看向窘迫的江陶,注意到他今天穿的衣服,略有单薄,便顺口提醒道:“今天天气冷,穿短裤可不行。”
        卜大所在城市,不仅昼夜温差大,还属于温带季风性气候。九月份正是大幅度降温的时候。
        顾临清不说还好,他一说,林士良也注意到了江陶的穿搭。
        他觉得江陶的穿搭十分的别扭,但是又说不出哪里别扭。白色的衬衫上别着一块紫色的葡萄,粉色的牛仔短裤,白色中款的袜子,还有蔷薇色的运动鞋,男生身上出现过多的粉色元素总会让人奇怪。
        江陶被他看的有些发毛,担心人也不用这么盯着人看吧。
        “放心吧,我出门会穿衣服的。”江陶走到自己的床铺面前拿出一件粉色牛仔褂子。
        这家伙怎么这么多粉色的衣服?
        虽然他们是服表的,平时演出也会接触到各种设计感强的衣服,但平时穿衣服,也是怎么舒服怎么穿。
        江陶这家伙,简直是行走的粉色代言人啊!
        “江陶,你的衣服怎么都是粉色的啊?”顾临清悠闲的坐在自己的下铺。
        还是第一次有人问他为什么喜欢粉色,之前的高中的同学只会排挤他,视他为异类。
        江陶一激动,就容易说不清话,他支支吾吾的说着:“我,我喜欢粉色,是因为,因为我喜欢蔷薇。”
        粉色的蔷薇不抢眼,但耐看。
        说出自己的想法也不是多困难,江陶一直视自己与众不同的想法为洪水猛兽,他逐渐的藏起来自己的与众不同,努力的去融入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