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怡在闹钟响之前醒来,第二天是周一,她得去上学。
从床上坐起时顿感腰酸背痛,缓了一会儿才记起昨晚发生了什么,轻轻动一下就牵连着全身都酸痛。
闹钟响时,梁澍推门进来准备叫醒她,见她醒着,笑着说:“下来吃早饭吧。”
她住的是一套lofter,公寓离地铁站很近,为了便利就将房子买在这里。自从恋爱后,梁澍便厚脸皮地经常来这里过夜。潘怡本着白捡的暖床宝和接送司机不要白不要的原则,来兴趣时做爱,没兴趣时一脚踹开,当作合租室友,让他守活寡。
见她坐在床上没反应,梁澍上前宠溺地撩撩她的头发,被她反手甩开:“别碰我。” 又变回昨晚那种不耐烦的语气了,他心碎了一地。
坐着梁澍的豪车到学校,潘怡一下车就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。梁澍是贵族学校里的贵族,家中世代从政,又是独子,含着金汤匙长大。反观潘怡,人人都觉得她穷,女生们看到太子爷们围着她转而嫉妒疯了,男生们看到喜欢的女生被她比下去,对她极度厌恶。不过这正是她想看到的,从小受够了阿谀奉承,体验一下被人讨厌的生活,无疑是自我警醒。再见到他们真香、匍匐脚下,想想就能颅内高潮。
梁澍下车,将她搂在怀里,一起走向教室,他一路都在拼命找话题逗她开心,只是她表情始终淡淡的,偶尔回一个简单的字。
梁澍一直搂着潘怡到班门口,她直接挣开他,头也不回径直走进去。他朝里面道:“宝宝,中午见啊,我会想你的。” 没有任何回应。他只是委屈地抿抿唇。
见到林煜从教室里出来,梁澍瞬间变了张脸。对方也满脸戾气,眼神冰冷,即使是桃花眼也充斥着杀意,冷白皮显得他更无血色,像个锁魂的厉鬼,周身气场低沉得可怕。
“离她远点。”
“呵。” 梁澍最看不惯他这副“世界都在自己安排下”的嘴脸,以前还是好兄弟的时候他忍了,如今是情敌,林煜越是这样,他越想揍他。殊不知,在潘怡眼里,他们都是这样假惺惺地高高在上
“你以什么身份和我说这句话?要说也得是我对你说。我才是她公开承认的男友,你算什么东西。”
林煜眼中是化不开的阴翳,“别自欺欺人了,男友?呵,潘怡才不会在意什么男友,她从来都是只顾自己爽,我们对她而言不过是泄欲工具罢了。我可以为了她守身一辈子,你能吗?你最终还是要接受家里的安排娶妻生子,你能给她什么?无论她现在选择谁,她最终还是会选择我,她的归宿只能是我。”
林煜说对了一半,如果没有遇到潘怡,也许会在玩够后的某一天服从家里安排、和不爱的人形婚。可他遇见了潘怡,爱上了她,人生有了巨大的变数,他只会忠于她。
发现潘怡饶有兴致地在座位上看着他们,梁澍一秒切换了表情,不再说话,转身离开。林煜这才想起潘怡一定观看了全程,脸色刷地更加苍白,后悔醋上心头丧失了理智,让潘怡看到了真实的自己——这副病态的嘴脸。
思虑几秒,他装作无事人,回到教室里,坐回潘怡身边的座位,亲昵地拉过她的手,焦灼地望向她:“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?我包了场的。” 一边说着一边揉捏把玩她的手。
潘怡实在被他病态黏糊的眼神看得烦,像是随时都要发病的样子。要不是他是在好看,早把他甩了。梁澍阳光帅气、白润林温文尔雅,而她最喜欢林煜病娇美男的气质。
“真好…”得到潘怡肯定的回复后,林煜染上兴奋的神色,微微颤抖着将她的手背贴到脸颊上,亲昵地蹭了蹭,露出一脸满足。
潘怡猛地抽回手,充满鄙夷:“我真的讨厌你随时随地发情的样子。” 说完继续趴在桌上睡觉。
林煜不以为然,继续灼灼盯着她的睡颜,颤抖着长吐一口气,有一下没一下地把玩她的头发丝
作者有话说:抱一丝啊抱一丝,如果林姓男子油到你们了我很抱歉。病娇男主林煜闪亮登场!他应该是有那个皮肤饥渴症的(嘶哈嘶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