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后,城西郊区的一座公馆里
一名身着西服的男子跪在床边,脖子上是一根金属铭牌项圈,上面刻着“03”。他的左脸从颧骨到下巴有一道淡淡的伤疤,显得他脸部的线条更加锋利。昏暗的床头灯柔化了他的眼神,只有挺直的脊背能够依稀看出,这曾经是一名硬汉
他就是一年前在6.2特大交通事故中失踪的范宁警官
卧室门被人打开了。范宁深吸一口气。他的双肩条件反射般开始发颤
一个女人走进来,这是一个身量有些瘦弱的女人,身穿一件略有些宽大的黑底红纹衬衫,领口解开了几颗;腰间的皮带上绑了一只鼓囊的牛皮枪套,开口随意耷拉着
她随意脱下衬衫,上面沾染了极浓的血腥味,一只袖口已经被浸染得能滴出血来,这让范宁的嗓子眼发慌。他知道林斯晴今天枪毙了一个往外通风报信的操作员
林斯晴注意到他的眼神望向自己腰间的佩枪
她摸出这把枪,在眼皮底下端详。它通体为银色,只有枪口和扳机出镀上了一层宝蓝色装饰,显得神秘莫测
“人类通过旧物回忆往昔,不过不包括你这样忘本的贱犬……”林斯晴用枪口点点他的嘴唇,没什么阻碍地滑进了他的口腔,“听说越稀有的器械,就越要注重保养。不如就由你帮我清理干净。”。她顺手打开了枪体的保险栓
范宁求生的神经立刻绷紧,青筋从他的手臂上暴起,那可是没上保险的枪械!林思晴的动作非常粗暴,在他的唇上磕出鲜血;他的牙齿与金属外壳摩擦,发出令骨头一颤的噪声。他迅速闭上双眼,害怕双方一对视,林斯晴就会发现他眼中无法掩饰的悲恨与仇视
“好乖,真乖,不愧是联邦万里挑一的好狗。”林斯晴抓紧他的黑发往后扯,让枪体撤出他的口腔。她将这把搅乱风云的佩枪随意丢在方桌上,换上一套睡衣
范宁立刻低下头,衣料的摩擦声持续了一会儿停下了,卧室里变得很静谧
“极光歌剧院明天的音乐会将会无比盛大。”林斯晴笑起来,“绚烂的爆破将响彻整个联邦,烈火蔓延之处,横尸遍野,无人生还
“请不要伤害无辜的人。”范宁请求。他的语调平稳得如同一个死人
“可是我不开心,就得有人受难。要是没有这些人的英勇就义,谁来哄我开心。”林斯晴道,歪头看向他,“你吗
范宁一件件脱下身上的衣物。本来在警队里健康的身躯,如今竟然遍布触目惊心的疤痕
“我承认你的身体是很美,但你身上已经快没有一块好肉啦,范宁。再过几个月,我就算想用刀子,也没有地方下手了。”林斯晴惋惜地抚摸着这些凹凸起伏的疤痕,“到时候你就没用了。你对于联邦子民,就是一颗废弃的棋子
“我还有鲜血可以供你取乐。如果鲜血也无法满足你的欲望,我还有健康的肾脏和眼睛,你都拿走吧。如果还不够,我这条命也可以给你。”范宁微笑起来,“从前我不知道如何阻止你,但现在我只要付出身体的一部分,无数的人民都能幸免于难。林斯晴,你知道吗,我很有用。自从你把我当成奴隶,联邦已经有二十七天没有发生过袭击事件了
“以凡人之躯,抵挡神之一怒
“你不是神!”范宁打断了她,“你的血肉之躯终有燃尽的一天
“我不是神?”林斯晴站起来,激动道,“如果我不是神,为何我能呼风唤雨、操控人心?你看这把能致我于死地的枪就在你的手边,为何你不
突然天空一声惊雷炸响,整座公馆陷入一片漆黑
林斯晴几乎是瞬间尖叫了一声,躲进了范宁怀里
过了几秒,灯重新亮起,整个房间又恢复了照明。林斯晴望向门口,那里站着一个清瘦的人影
“停止关于神仙是否存在的辩论吧,二位。”凌飞羽推着医疗工作台走进房间,“斯晴,吃药的时间到了。”